安达出行 中国网约车领导者

南京五月一日起施行网约车新规

2019-04-24 17:23:42浏览量:220 标签:   网约车新规   南京网约车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表示,《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2018年12月21日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2019年1月9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批准,将于5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出台,对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提高通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条例》还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的驾驶人、车辆、网约车平台公司及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的企业作出了相应规范,对于促进我市城市客运行业有序发展起着重要作用。

  网约车、共享单车作为新业态发展迅猛,给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和出行安全带来隐患,民众反映强烈。《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五十五条明确了交通、城管、公安等部门职责。其中,第五十五条明确,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运输企业和客运场(站)的道路运输安全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所辖单位做好交通设施建设和移交前的维护、管理工作;加强机动车驾驶培训的行业管理,强化对驾驶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教育。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擅自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和违反渣土运输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按照规定职责落实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相关工作。

  为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在本市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服务的驾驶人和车辆,应当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有关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定期对登记注册的驾驶人和车辆进行核查,及时清理不符合规定的人员和车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撤销或者吊销情形的,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撤销或者吊销网约车驾驶员证、网约车运输证。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向未取得网约车驾驶员证的驾驶人,或者未取得网约车运输证的车辆派单。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将已注册驾驶人和车辆的基础信息等接入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平台。